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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1 浏览量:

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要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与办学内容相对应的专业优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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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要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与办学内容相对应的专业优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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