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53132297
科普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科普资讯 > 行业新闻 > 行业新闻

【九鼎说社保】重磅!社保正式并入金三!

发布时间:2019-11-05 浏览量:

最新消息:河北省社会保险费11月1日起正式并入金税三期系统征收。

 

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启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的通告

 

2019年第 9 号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新旧征缴系统切换的有关工作安排部署,自2019年11月1日起,河北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人(以下简称 “缴费人”)各项社会保险费将启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进行征缴。为确保缴费人能够及时缴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9年10月26日起,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并库版)停止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请已经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信息尚未在税务部门缴费的缴费人,于10月25日前到税务部门及时缴费。

2019年11月1日后,缴费人缴纳2019年11月份之前已核定的费款的,需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核定缴费信息,缴费信息传递后,缴费人方可办理缴费业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1日

 
 

二、社保、个税申报数据或将比对

 
 

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后:

 

税务机关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涉税风险控制,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

社保、个税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稽查对象。

 

三、企业注意:这些违规行为别再有!

 

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官网发布《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企业在社保领域失信,后果也非常严重,面对如此形势,建议企业尽早重视合规经营,积极应对社保新政。

 

1、不缴社保

 

社会保险是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养老、医疗等待遇都将不能享受。

社保是国家强制保险,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我国《劳动法》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现实中,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称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上,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此外,还有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发放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这同样不可取。

 

2、低缴社保

 

每年社保机构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但现实中,有些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不提供工资单等必要证据,按最低工资或者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费,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费用,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企业规定通过试用期后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如此规定,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四、如何应对社保入税带来的风险?

 

企业“虚假缴纳社保、不交社保”的行为将被严惩,但是企业面临的巨大人力成本仍然存在,新规下,企业真的无路可走了吗?

 

《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就说,如果双方不再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常规劳动关系,就可以不用缴纳社保。

所以,这就需要企业对内部用人的机制进行重新设置,构建多种不同的灵活用工模式,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组织重启”以及“灵活用工”。

 

小快整理了5种灵活用工的方式和注意风险: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

 

这种用工模式和劳动关系不同,它也属于劳动关系,所以社保还是要缴纳的,但是可以只缴纳工伤。

 

二、劳务用工关系

 

这种情况下,风险较大,一旦没有操作好,符合了劳动关系的三要素,就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三、劳务派遣关系

 

虽然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由于政策原因,不仅成本很高,风险也大。

 

四、外包关系

 

公司将一部分业务发包给有资质的供应商来提供服务。这项操作风险就在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变成“假外包真派遣”。

 

五、内包关系

 

即公司内部分裂出一部分人员,分别成立小微企业,并以小微企业的名义承接企业分配的业务。但需要进行缜密的筹划和准备才可实施。

 

END

 

社保规范是大势所趋,很多社保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如同阳光下的雪一样快速消融,面对即将来临的社保新政,建议企业从自身内部实际需求入手,综合考虑改变人员结构、薪酬结构、用工模式等多方面的策略。以合法合理为前提,才能真正达到既节约成本、又降低风险的目的。

声明:文章来源于河北省税务局、网络等平台,如有版权方面的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本平台编辑。


您的位置:首页 - 科普资讯 > 行业新闻 >

【九鼎说社保】重磅!社保正式并入金三!

最新消息:河北省社会保险费11月1日起正式并入金税三期系统征收。

 

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启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的通告

 

2019年第 9 号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新旧征缴系统切换的有关工作安排部署,自2019年11月1日起,河北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人(以下简称 “缴费人”)各项社会保险费将启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进行征缴。为确保缴费人能够及时缴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9年10月26日起,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并库版)停止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请已经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信息尚未在税务部门缴费的缴费人,于10月25日前到税务部门及时缴费。

2019年11月1日后,缴费人缴纳2019年11月份之前已核定的费款的,需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核定缴费信息,缴费信息传递后,缴费人方可办理缴费业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1日

 
 

二、社保、个税申报数据或将比对

 
 

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后:

 

税务机关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涉税风险控制,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

社保、个税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稽查对象。

 

三、企业注意:这些违规行为别再有!

 

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官网发布《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企业在社保领域失信,后果也非常严重,面对如此形势,建议企业尽早重视合规经营,积极应对社保新政。

 

1、不缴社保

 

社会保险是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养老、医疗等待遇都将不能享受。

社保是国家强制保险,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我国《劳动法》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现实中,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称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上,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此外,还有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发放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这同样不可取。

 

2、低缴社保

 

每年社保机构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但现实中,有些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不提供工资单等必要证据,按最低工资或者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费,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费用,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企业规定通过试用期后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如此规定,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四、如何应对社保入税带来的风险?

 

企业“虚假缴纳社保、不交社保”的行为将被严惩,但是企业面临的巨大人力成本仍然存在,新规下,企业真的无路可走了吗?

 

《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就说,如果双方不再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常规劳动关系,就可以不用缴纳社保。

所以,这就需要企业对内部用人的机制进行重新设置,构建多种不同的灵活用工模式,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组织重启”以及“灵活用工”。

 

小快整理了5种灵活用工的方式和注意风险: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

 

这种用工模式和劳动关系不同,它也属于劳动关系,所以社保还是要缴纳的,但是可以只缴纳工伤。

 

二、劳务用工关系

 

这种情况下,风险较大,一旦没有操作好,符合了劳动关系的三要素,就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三、劳务派遣关系

 

虽然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由于政策原因,不仅成本很高,风险也大。

 

四、外包关系

 

公司将一部分业务发包给有资质的供应商来提供服务。这项操作风险就在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变成“假外包真派遣”。

 

五、内包关系

 

即公司内部分裂出一部分人员,分别成立小微企业,并以小微企业的名义承接企业分配的业务。但需要进行缜密的筹划和准备才可实施。

 

END

 

社保规范是大势所趋,很多社保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如同阳光下的雪一样快速消融,面对即将来临的社保新政,建议企业从自身内部实际需求入手,综合考虑改变人员结构、薪酬结构、用工模式等多方面的策略。以合法合理为前提,才能真正达到既节约成本、又降低风险的目的。

声明:文章来源于河北省税务局、网络等平台,如有版权方面的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本平台编辑。


网站首页

服务热线

招商专线

联系我们